想要在已有房产中增加名字,需满足以下条件:
房产证已办理
房产无贷款
房屋所有权人自愿
满足条件后,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步骤一:准备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增加名字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需要按照用途拟定)
步骤二:去相关部门办理
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核查材料,并要求双方签署变更协议。
步骤三:缴纳费用
缴纳登记费、契税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各地政策而定。
步骤四:领取新房产证
约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新房产证。新房产证上将包含新增加的名字。
注意事项
1. 增加名字后,房屋所有权将发生变更,原所有人和新所有人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
2. 增加名字时,原所有人和新所有人之间需要明确产权份额。如果未明确,则默认均等份额。
3. 房屋无贷款,是指房屋已结清所有贷款,包括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