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房屋贷款共有人约定公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通常情况下,共有房屋的共有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共有房屋的权属清晰,没有产权纠纷。
共有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共有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贷款。
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包括共有房屋的产权证、共有人身份证件、共有人之间的共有人约定书等材料。
选择公证处。可以就近选择一家公证处办理。
提交材料。向公证处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公证员审查材料。公证员会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
公证员询问当事人。公证员会询问当事人相关问题,核实相关情况。
公证员制作公证书。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询问的情况制作公证书。
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确认公证书内容无误后,在公证书上签字、盖章。
公证书生效。公证书自公证员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办理房屋贷款共有人约定公证需要收取一定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标的额等因素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贷款共有人约定公证只是对共有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影响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共有人在办理房屋贷款时,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共有人无力偿还贷款,抵押的房屋可能会被拍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