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还完房贷了!这真是值得庆祝的大事。不过,我发现一个糟心的事儿:房产证上竟然不是我的名字!
当初买房的时候,房产证是写的我老公的名字。当时想着他收入高,贷款他也付得起,就让他上了。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啊!现在房贷还完了,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万一哪天我们离婚了,房子不就归他了嘛?
不写我的名字合理吗?
我去咨询了律师,他说这情况其实还挺常见的。尤其是像我这种婚前买的房,如果没特别约定,房产证上不写我的名字也是合理的。因为法律上,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婚后也不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问题是,这套房子虽然是我婚前买的,但房贷却是在婚后还的。这意味着,我老公也为这套房子付出了贡献。如果他要求分割房产,我肯定也要分给他一部分。想到这里,我真是心塞啊!
怎么把名字加上去?
律师说,要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有两个办法:
和我老公一起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但前提是我老公同意,否则没办法办。
起诉我老公,要求分割房产。这样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我可能会分得房子的一部分,但具体能分多少不好说。
我当然不想走法律途径,毕竟和老公好好过日子最重要。可是,我又担心他现在不同意加名,将来离婚了我就亏大了。我该怎么办啊?建议
* 婚前买房,最好还是写上双方的名字,避免日后纠纷。
* 如果婚后共同还贷,可以考虑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
* 双方协商不行的话,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但一定要权衡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