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是借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用来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担保期限呢?
答案是肯定的。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间届满,担保人对债务的履行不再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担保期限。这个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比如,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为一年,也可以约定担保期限至借款人全部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期限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保合同可以转让,但转让后原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借款合同不能约定担保人转让担保责任后解除担保责任。
另外,担保期限的约定也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借款合同不能约定担保期限短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担保期限短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将无法向担保人追偿债务。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必须合法有效,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