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复议审核机构是指负责对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的机构。当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对贷款审批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公积金贷款复议审核机构提出复议申请。复议审核机构会对申请人的复议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申请的提交
公积金贷款复议申请应当自收到贷款审批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人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复议申请,也可以邮寄复议申请材料。复议申请材料包括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审批结果复印件等。
复议的受理
公积金贷款复议审核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复议审核机构会受理复议申请。受理复议申请后,复议审核机构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复议的审查
复议审核机构受理复议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复议材料进行审查。复议审核机构会重点审查申请人的贷款申请材料、贷款审批流程、贷款审批结果等。复议审核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进行审理,并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的决定
复议审核机构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会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包括维持原审批结果、变更原审批结果、撤销原审批结果等。复议审核机构会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复议的执行
公积金贷款复议审核机构作出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具有约束力。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根据复议决定执行。复议决定作出后,申请人不得再次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