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结果人找不着,钱也要不回来,遇到这种糟心事,该怎么办?别慌,法院可以帮你找!
法院有啥妙招?
法院有两种查找借款人的方式:
公告送达:在报纸或公告栏上登公告,让借款人自己来取诉状。
留置送达:把诉状放到借款人住的地方,或者通过邮局把诉状寄給他。
公告送达有多厉害?
公告送达虽然不直接通知借款人,但法律规定,公告满一定时间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所以,即使借款人故意躲着不收诉状,法院也能继续审理案件,甚至缺席判决。
法院怎么找借款人?
法院会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借款人,比如:
调查借款人的住所、工作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
发布协查通报,请求其他法院和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借助网络技术,在网上搜寻借款人的踪迹。
法院找了,借款人还是找不到怎么办?
如果法院穷尽一切办法,还是找不到借款人,可以宣告借款人失踪。失踪宣告后,借款人的财产可以被拍卖用来还债。
友情提醒
借钱之前,一定要谨慎选择借款人,并做好以下准备:
索要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身份信息。
签订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内容。
有条件的话,可以向第三方担保或抵押担保。
如果不幸遇到借款人跑了的情况,也不要放弃,及时找法院帮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