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职工发放的购房贷款。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段时间后,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贷款条件
1. 具有哈尔滨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效居留证在哈尔滨市工作满1年以上;
2. 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款能力;
4. 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款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的20%;
5. 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和所购住房价值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利率。2023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贷款期限 | 利率 |
5年以内(含5年) | 2.75% |
5年以上 | 3.25% |
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一般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每个月还款金额相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随本金减少而递减。
办理流程
1. 准备贷款所需材料;
2. 到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3. 公积金中心审核贷款材料,并向借款人核定贷款额度;
4. 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5. 借款人按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