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贷款的。根据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贷款。
申请条件
申请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南京市户籍或在南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
* 已婚的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未婚的申请人年龄在25周岁以上;
* 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住房或已出售自有住房满3年;
*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且信用良好;
* 经济适用房的总房款不高于家庭收入的10倍。
贷款额度
经济适用房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经济适用房总房款的80%,且不能超过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贷款期限
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0-3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年龄、收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利率
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利率由央行和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目前,南京地区的经济适用房贷款利率一般在3%~4%之间。
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其房屋。5年后,经济适用房购房者可以申请解除限售,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