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配偶一方公积金还房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均在同一个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
双方有一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
双方共同拥有房产证。
操作流程:
1. 夫妻双方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贷款合同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2.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将一方的公积金转账至另一方账户;
3. 公积金转账成功后,即可使用一方的公积金还贷;
4. 每月还款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贷款合同、还款卡、公积金转账凭证等。
常见问题:
1. 公积金的互转会不会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资格?
不会,公积金互转仅影响还款方式,不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资格。
2. 夫妻离婚后,公积金还能继续互转吗?
不能,离婚后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动解除互转关系。
3. 一方公积金余额不足,能用另一方的公积金补足吗?
可以,只要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证,且符合公积金转账条件,就可以用另一方的公积金补足。
注意事项:
1. 公积金转账手续费由申请人承担;
2. 公积金转账后,原转账账户将不能再提取公积金;
3. 夫妻双方异地工作,暂不支持公积金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