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补缴贷款是指为满足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在沈阳市缴存公积金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补缴贷款业务。
补缴贷款条件
1. 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沈阳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2.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沈阳市贷款购房并在贷款期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 贷款职工在沈阳市贷款购房,且贷款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4. 贷款职工及其配偶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5. 贷款职工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6. 贷款职工及其配偶收入稳定,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7. 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申请材料
申请沈阳公积金补缴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贷款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额度
沈阳公积金补缴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所需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和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
贷款期限
沈阳公积金补缴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2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年龄等因素确定。
贷款利率
沈阳公积金补缴贷款利率按照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2.75%,五年期及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还款方式
沈阳公积金补缴贷款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时,借款人每月偿还固定金额的本金和利息,直至贷款本息还清。